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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商標注冊必須歷經查找→申請辦理→審查→評審公告→注冊公告→授予商標注冊證等好多個環節,每一個環節所必須的時間各有不同。根據在我國商標法的要求,公司注冊商標必須多久是沒有要求的,公司注冊商標在經商標單位的審查,具體時間由具體情況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八條對申請辦理注冊的商標,商標局理應自接到商標注冊申請辦理文檔生效日九個月內審查結束,合乎本法相關要求的,給予基本核準公告。第二十九條在審查全過程中,商標局覺得商標注冊申請辦理內容必須表明或是調整的,能夠規定申報人做出表明或是調整。申報人未做出表明或是調整的,不危害商標局做出審查決策。
第三十條申請辦理注冊的商標,凡不符本法相關要求或是同別人在同一種產品或是相近產品上早已注冊的或是基本核準的商標同樣或是類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訴申請辦理,未予公告。第三十三條對基本核準公告的商標,自公告生效日三個月內,在先產權人、利害關系人覺得違背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要求的,或是所有人覺得違背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要求的,能夠向商標局提出質疑。公告滿期情況屬實的,給予審批注冊,發送給商標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