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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接到分割申請后,會將原申請分割為倆件,對分割出去的基本核準申請生產制造新的申請號,并給予公示。駁回復審的一部分應用原申請號開展商標駁回復審申請。那麼碰到商標一部分駁回怎么辦呢,下邊企幫幫我就來給大伙兒講下吧。
一、注冊商標被一部分駁回如何處理 根據在我國商標法的要求,商標一部分被駁回的,被告方能夠做出相對的改動,再開展申請,假如對駁回決策不服的,能夠申請復核。《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未予公示的商標,商標局理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商標申請注冊申請人。商標申請注冊申請人不服的,能夠自接到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型商標審查聯合會申請復核。商標審查聯合會理應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策,并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必須增加的,經國務院辦公廳市場監督管理管理方法單位準許,能夠增加三個月。被告方對商標審查聯合會的決策不服的,能夠自接到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型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
二、商標駁回的種類有什么 商標駁回分成下列二種種類,僅有弄懂駁回的種類,才可以有目的性地填好復核申請。1、所有駁回 申請申請注冊的商標的全部產品或服務不符申請注冊規范被駁回。
2、一部分駁回 申請申請注冊商標的一部分產品或服務被駁回,其他產品合乎申請注冊規范。根據一部分會被排表公示,授予注冊證。假如商標是被一部分駁回的,申請人所業務范圍和被駁回一部分無關聯性得話,申請人能夠深思熟慮是不是開展商標駁回復審申請。